據《貴州都市報》報道,貴陽市青山路十數家人遭遇強拆。數百名手持凶器的不明身分男子凌晨1點闖進民宅,拖出睡夢中的居民,然後開來推土機拆房子。在血腥強拆新聞不斷見諸於報端的今日,春節前一個省會發生這樣的暴力事件,仍然駭人聽聞。當一個人連容身之屋都被外人憑借武力侵犯時,怎么能讓老百姓平心靜氣地相信法律,相信政府呢?這樣的地方,發生瓮安事件又有什麼奇怪的?
這件事讓我聯想到《西遊記》中的一個情節︰孫悟空在高老莊受高員外之托,去降伏豬八戒。斗不過悟空的八戒躲進老巢雲棧洞,追趕而去的悟空用金箍棒把洞門口打得稀爛。八戒大怒,走出來如此責罵悟空︰“你這個弼馬溫。著實憊懶﹗與你有甚相干,你把我大門打破?你且去看看律條,打進大門而入,該個雜犯死罪哩﹗”
《西遊記》的故事雖是虛構,但其社會背景卻是真實的。打破人家大門而入,歷朝律法對此處罰甚嚴。中國多個朝代都立法明確保護私宅不受侵犯,漢代禁止官吏夜入民宅,無故入人室宅廬舍,被主人殺死,主人無罪。這一立法精神,唐、宋都承襲。在吳承恩寫作《西遊記》的明代,《大明律》就規定︰“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,杖八十。主家登時殺死者,勿論。”幾年前,一位日本遊學生誤入美國一家私宅,因言語不通主人開槍將其殺死,而主人並不承擔刑事責任。有些國人難以理解,可這種事情放在中國古代,官員和庶民卻很容易理解。這真是歷史的吊詭。
在這些年媒體報道的強拆事件中,許多情節的惡劣程度遠遠超過“無故入人家內”,也超過孫悟空打爛豬八戒家的大門。那些強拆者何止私闖,他們威脅居民人身安全,他們拆毀居民的房屋,他們對保護自家的居民拳打腳踢。這些都是赤裸裸的犯罪﹗可是,有多少強拆者受到刑法的追究?即使因為輿論關注而不得不處理幾個人 ,也是同樣出身卑微的打手當了替罪羊,那些幕後指使的有錢者或有權者安然無事。如此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,其違法成本卻很低,難怪強拆層出不窮。其原因和悟空敢打爛八戒的大門基本相似。無論八戒有怎樣的產權意識,如何懂得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,也難以保護自己的住宅。因為悟空是奉觀音之命保護唐僧西天取經的,八戒如果訴諸於天庭,是很難打贏這場官司的。那麼,他保護自己住宅唯一的模式是在拳腳棍棒上贏了悟空,否則只能任憑悟空欺負。
這次貴陽的強拆事件,比以往似乎有所進步。在許多強拆事件中,居民報警,警察往往等到強拆者把事情做完,留下一堆廢墟揚長而去,才姍姍來遲。此次警方趕到現場,開槍示警,嚇阻了正在進行的強拆。但這還不夠,公眾需要看到下文,看到法律給這些被強拆的居民一個公道,看到施暴者和指使者受到嚴懲。否則的話,幾聲槍響無非是響了幾個爆竹,嚇不住那些強拆民居的惡勢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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